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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省)

根据《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校研究决定,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划定:

招生录取规则:

一、绘画设计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即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书法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书法类、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四、服装表演类:

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五、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录取详细规则以《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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